一、 依本校112年12月19日主管小組會議決議辦理。 二、 為維護校區交通秩序及安全,使本校校園交通管理規範更明確,本校「校園交通稽查作業標準」業經主管小組會議審議通過,作業標準如附傳檔案。 三、 校區車輛違規由總務處警衛組執行取締、開罰及加鎖作業,請各單位協助轉知所屬師生知悉,並請遵守校區交通管理相關規定及交通秩序,避免車輛違規情事發生,造成他人不便。
公告單位:總務處 承辦人員:黃倢宏 分機:50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