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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-福利品

Q1: 三節、慶生禮券發放資格為何?
A1:凡本校正式員工報到後服務滿一個月,即可領取三節及慶生禮券。

Q2:三節、慶生禮券如何申請補發?

A2:
1.三節禮券補發申請流程:至總務處網頁—其他表單區--下載並填寫『三節禮品兌換券補發申請單』→送總務處續辦禮券訂購及通知發放作業
2. 慶生禮券補發申請流程:至總務處網頁—其他表單區--下載並填寫『生日禮券補發申請單』→呈單位主管核准→送人事室確認及核簽後→總務處續辦禮券訂購及通知發放作業。

Q3:遇人員離職,三節禮品及慶生禮券該如何處理?

A3:依規定,三節禮品及慶生禮券發放時,人員應在職。 如已離職,該員之三節禮品及慶生禮券應即繳回總務處。

Q4:三節禮品如果逾期未登錄該如何申請辦理?

A4:
1. 各單位負責同仁應於接到三節員工福利品登錄作業通知時,於指定期限內,列表提供單位同仁進行禮品勾選,並彙總及完成 MIS 福利品登錄作業系統。登錄期限到,系統即關檔無法再提供登錄。
2. 單位如因故未於期限內完成上項登錄作業,以書面提出申請→呈主管核准→送總務處進行禮券補發後續作業。
3. 為免影響員工權益,各單位負責人員應確實並如期完成三節禮品登錄作業。

Q5:三節禮品如有瑕疵或故障該如何處理?

A5:請逕洽福利品登記項目表「企業福利品負責人員」協助辦理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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