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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受傷人員申請機車入校作業流程,請周知。

受傷人員申請機車入校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如下,敬請配合。
一、學生:
(一)由系所協助以線上核簽系統填寫校內便簽(作業表單別0000-05),請詳填申請事由、學生姓名、學號、騎乘機車車號、接送者姓名、學號、需求時間等資訊。
(二)檢附1週內之醫學中心級診斷證明書,選擇會簽單位(學務處)再選擇業管接件窗口(D000012204總務處黃倢宏先生),呈請院長核示。 
二、教職員:
(一)以線上核簽系統填寫校內便簽(作業表單別0000-05),請詳填申請事由、教職員姓名、員工編號、騎乘機車車號、接送者姓名、員工編號、需求時間等資訊。
(二)檢附1週內之醫學中心級診斷證明書,選擇會簽單位(環安室)再選擇業管接件窗口(D000012204總務處黃倢宏先生),呈請一級主管核示。 
三、每案以最高一個月為原則,呈准後請於進出校園時出示核准之便簽供警衛查證,並請依規定行駛及停放。
 

公告單位:總務處
承辦人員:黃倢宏
分機:50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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