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利公文卷宗及公文袋回收再使用,
即日起,於2樓總務處影印室提供回收區(如附照片)
供系所單位自行放入及取用。
二、提醒您,公文卷宗及公文袋為單位自行領用之文具用品,
請斟酌用量設定使用,以免造成浪費或物品囤積。
如有大量庫存品或臨時需用,可至會計室及本處回收區取用。
三、以上,請轉知。
總務處 啟103.10.27